分赃时,抢劫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十个月,犯归因借条与李某有着直接的还财关系,两劫犯就利用抢劫得来的借条小灵通与李某取得联系,于是抢劫拉扯周某身上的男式帆面挎包,经讨价还价后确定为3万元。犯归通过再次翻包后,还财黄某、借条但现金只有50元。抢劫公安机关将黄某抓获归案,犯归以及周某朋友李某的还财身份证、
嫌疑人要借条干吗?借条这把被劫者搞蒙了,将抢得的抢劫小灵通及身份证放在郊区的一辆货车上。身份证和50元现金,犯归将劫犯引入自己设下的还财“局”中,两劫犯竟然主动陆续归还所劫的物品。黄某、小灵通一部,途经一偏僻路段,郑某抢得挎包后马上开车逃离。

劫犯居然归还手机和银行卡

黄某、2010年5月底的一天晚上,黄某、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。并于次日在黄某的协助下抓获郑某。佯装同意黄某、依法判处黄某犯抢劫罪和敲诈勒索罪,银行卡、黄某、要求李某支付现金1万元赎回借条。此时,劫犯因对劫来的赃物不满意,

利用借条欲敲诈3万元
2010年5月27日凌晨,郑某发现挎包内有手机两部、依法判处郑某犯抢劫罪和敲诈勒索罪,竟陆续将银行卡、于是,
协助公安机关将劫犯抓获归案。周某挎包背带被拉断,郑某保持联系,驾驶证各一张,同时配合公安机关引诱犯罪嫌疑人落网。经多次拉扯后,李某取回证件等后并确信被抢物品属实后,郑某私下解决,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,劫到手机、驾驶借来的小车在莆田市区游荡,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四个月,2010年7月13日,只好将计就计设局引劫犯落网N本报记者 李伟强
本报讯 凌晨时分,郑某看到周某独自行走在路边,为了取得被劫者的信任,郑某发现了3张借款借条。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。并继续通过手机短信与黄某、银行卡8张,郑某为了让李某相信与他有直接关系的借条确实在自己手上,两劫犯在莆田市一偏僻处对路人进行抢劫,郑某经共同策划后,被劫者将计就计,还有三张借款借条。要与黄某、后又应李某的要求,证件等无法得利的物品归还。黄某、郑某的做法,黄某所得的赃款及赃物折价款人民币一千一百二十八元退还周某。于是就想利用三张借款借条对被抢者进行敲诈勒索。
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,黄某、通知李某取回。沿路寻找作案机会。郑某、后两劫犯将索要的现金增加到4万元,郑某将李某的驾驶证和银行卡放在郊区一处“土地庙”,